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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外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3-02 10:35:22
为鼓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创新创业活动,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外学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校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参加一系列课外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
二、认定依据
《关于印发师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师院发[2014]55号)
三、认定时间
2022年9月-2023年3月获得的课外学分情况。
四、认定程序
1.2023年2月28日-3月31日,学生认真研读《师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后,登录教务系统进行课外学分申报,每项学分申报都要对应上传支撑材料(带盖章证明、证书的照片等)。
2.学院成立课外学分认定小组(组长:分管院领导,组员:教学办、学工办各一名),于2023年4月14日前在教务系统里进行学分审核认定,导出表格于本学院网站上公示三天。
3.2023年4月17-19日,教务处公布认定结果。
联系人:冯祖阚、张群,电话:2320625、2320684。